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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襄州区检察院“惩防并举”守护经济开发园区“营商路”

【字号:    】        时间:2021-05-12      

  本网讯(通讯员杨居源 王艺蓓)小井盖关乎大民生。512日一大早,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迎飞、检察官助理杨居源再次来到一盗窃案的案发现场,看到此前道路两旁73个被盗井盖已重新安装好,道路也畅通无阻。这是该院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一手惩治犯罪,一手参与社会治理,大力整治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2020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后5次在当地一经济开发园区盗窃道路两旁雨水井盖73。公安民警闻警而动,快速出击,侦破案件。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该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迎飞和检察官助理杨居源结合审阅卷宗和对案发现场实地查看情况,迅速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决定。

  李某某受到惩处,但其盗窃道路两旁边雨水井盖带来的安全隐患尚未消除。此前,办案人员在2021415日深入被盗现场实地查看时,发现该现场属未竣工验收路段,但施工单位已拆除路边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也无人值守,疏于管理,使得被盗风险加大。道路上雨水井盖被盗一个多月后,仍未进行修复,有一些车辆却在通行,具有重大安全隐患。

  该路段位于开发园区内,附近在建工程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对施工方还是业主都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为维护公共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办案人员依法向道路施工方发送检察建议,要求其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在路段两端设置安全标志,消除车辆通行中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施工情况,及时完成验收交付工作,以明析产权和责任;对被盗井盖及时补装、修复,防止车辆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同时敦促施工方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提高风险意识意识,避免因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人员与施工方负责人多次沟通,狠抓落实。423日,施工方完成整改,被盗的雨水井盖已全部重新安装,道路亦恢复正常通行。

  回顾过往一幕,施工方对检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职竖起了“大拇指”。施工方负责人说:“我们是经济开发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园区社会治理中来,当好营商环境的守护者!”

  “社会治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结合审查办理案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充分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该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刘宝琴如是说。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理刑事检察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赢得多方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