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襄州区检察院:扎紧“四道藩篱” 落实“三个规定”

【字号:    】        时间:2022-04-15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今年以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指示精神,着力扎紧思想教育、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内外监督“四道藩篱”,切实加强检察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注重教育引导,扎紧“思想藩篱”。该院把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正本清源的根本途径,通过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检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将“三个规定”纳入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引导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违规干预办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测试,全面检验干警学习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效果,不断强化教育的感召力,从思想上扎紧权力的藩篱。

  抓好责任落实,扎紧“执行藩篱”。该院把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作为规范领导班子和检察人员办案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落实考核机制、通报机制、补报机制、零报告约谈机制,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工作业绩考核同部署同推进,每月定期抓好分析通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同时对零报告的部门,由院机关纪委和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开展约谈,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管长效的作用,以制度机制助推“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从工作机制上扎紧“执行藩篱”。

  加强内部管理,扎紧“制度藩篱”。该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检察长亲自部署、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院领导对标分管工作,及时进行案件梳理,对零报告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组织全院干警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确保全院干警办案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拓宽内外监督渠道,扎紧“监督藩篱”。为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该院通过开展有重点的内部监督,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和舆情监控范围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制定《襄州区检察院贯彻“三个规定”工作办法 》《襄州区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助推“三个规定”落实。检务督察加大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警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处理,确保权力运行时刻置于有效监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