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萍是襄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惊人的壮举,她在刑事检察工作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中,她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积极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保障乾坤朗朗、政清人和,贡献了自己一份力量。
扫黑除恶,做一名挖出“毒瘤”的巾帼斗士
说起黑恶势力,老百姓对他们恨之入骨,党中央也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袁萍服从组织安排,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2019年1月,袁萍受命加入樊某涉黑案专案组,面对当时全市涉案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涉黑案件,她没有退缩。接案后,袁萍与专案组的同志仔细核查每一份证据,参与制作出9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对130余盘同步录音录像光碟逐一核对。没日没夜地核查,为的是不放过一个黑恶犯罪,为的是还百姓一个公平正义。最终,追诉犯罪事实5起,违法事实6起,均被法院采纳。
9天半的庭审中,她与专案组成员并肩作战,指控有据,控辩有理。法院采纳指控意见,27名被告均被绳之以法。
征衣未解再出发。樊某涉黑案庭审结束后,她又接到常某涉黑案的办案任务。战斗号角再次吹响。
白天引导侦查人员搜集证据,梳理层级结构,针对取证方向、证据体系、证明标准、适用法律先后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晚上加班审查证据,用时不到两周,制作出130余页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初稿。
受理审查起诉后,为确保全国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实现预期目标,她和同事们也一刻不间断地审查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收集证据300余份,制作的起诉书长达4万余字。
终于在2020年6月底顺利将案件起诉,39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为打赢襄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一仗洒下了汗水。
反腐倡廉,做一个清理“蛀虫”的“啄木鸟”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直都在路上。在办好一般刑事案件之余,袁萍又主动请缨参与高检院指定本院管辖的一大型国有企业厂长王某涉嫌行贿、受贿一案。
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袁萍和同事对该案二十三卷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对十七盘同步录音录像讯问资料,逐一与讯问笔录进行核对。对录音录像资料与笔录不一致、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材料,要求侦查人员做出说明或者补正;对有讯问笔录而没有录音录像资料的材料依法进行排除。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落实认罪认罚政策,关键在于和嫌疑人的沟通,而沟通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心理战”。在与王某接触的初期,他的精神压力特别大,用他的话说就是“快疯了”。每次讯问时,王某总是以头痛、身体不舒服等各种理由对案件的事实避而不谈。袁萍运用自己所学的心理学知识,认真分析王某心理特征,通过多次交心谈心、宣讲法律政策,解开了他的心结,促使其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
换位思考和真诚沟通,换来的是王某的一句“袁检察官,感谢你让我打开了心结,我认罪服法、诚心悔过。”
在工作最忙碌的那段时间,正是孩子高考前学习紧张的时期,别人的妈妈都以孩子为主,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然而袁萍连饭也没给孩子做上几顿,甚至每天与家人说的话还没有与当事人沟通说得多。但袁萍有一个理解她的家庭,他们从不抱怨。她的孩子曾经对她说:“妈妈,你就放心完成你的工作,我完成好我的学业,以后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孩子的理解也是她努力工作的最大动力。
护佑未成年人成长,做一名关爱幼苗的“法治园丁”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那些大案要案同样重要。袁萍由衷地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能给孩子们更多导向与力量,帮助他们成为精神强大的人,使孩子们有自信、有能力创造人生的幸福。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时,她坚持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在办理一起儿童案件时,被害人只有五岁,幼小的孩子根本记不清具体时间,她只记得那时正放假,在外婆家玩。面对被害人言辞表达能力不足,案发时间长,只有一对一直接证据时,犯罪嫌疑人赵某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只要拒不认罪就很难定罪。
看到幼小的孩童,想到她身心受到的伤害,袁萍内心更加坚定,一定要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定罪。为此,她反复查阅卷宗,根据被害人陈述当时穿的衣物,询问被害人家人放假时小孩的去向,最终确定被害人被性侵的时间是“五一”期间。然而赵某辩解自己“五一”期间在外打工,没有作案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袁萍在多次走访证人时发现,赵某一个工友的笔记本中记录“五一”期间赵某没干活,直接推翻了赵某的狡辩。最终,赵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当处于花季雨季的他们不小心犯了错,急切地需要得到理解、关心。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了一个家庭。袁萍常说“只要我们将热情与智慧倾注于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只要我们付出真心、真情、真爱,他们一样会像花朵、小草、小树一样郁郁葱葱,茁壮成长……”。在办理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她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政策,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袁萍的带领下,襄州区检察院组建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团队,袁萍是主要讲师。3年来,她去过每一个乡镇,走过一条条街道,走进一所所校园,与团队一起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0余次,在公共场所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换来的是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近年来,袁萍被区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先进检察官”称号。她用“执法为民无小事”的执着,履行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职责,诠释着公平与正义,捍卫着国家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