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我为群众办实事】襄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倾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字号:    】        时间:2022-04-15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权益有保障,本着司法良知办好案件,保障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襄州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开展公开听证活动,积极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近日,该院集中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审查三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外,还邀请了部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公开听证会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听证程序后,申请人开始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接着,其他当事人陈述意见;然后,申请人提交证据,其他当事人对听证中所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最后,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后,参加听证的检察官及听证员从法律适用、案件事实认定以及日常生活经验等方面出发,结合法与情,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听证意见,为案件后续办理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参考性意见。此次公开听证审查案件,有益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

  参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形式提高监督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予以肯定。人民监督员朱伟华表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效果好,形式新颖,当面公开证据、核实案情、释法说理,对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大有好处,对我们人民监督员来说也是一次学习提升法律知识水平的良好机会。建议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知识宣讲,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申请人也表示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组织此次公开听证。公开听证不仅征求相关人士的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也保障了涉案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更好地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该院检察长胡芝春指出,开展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不仅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置于“阳光之下”,有效提升案件监督的精准度,还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理诉求,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