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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3-29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在襄阳市襄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芝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围绕襄州现代化“一心四区”建设目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年来,我们聚焦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参与平安襄州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96人,提起公诉961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24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贯彻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原创漫画《“砂老大”覆灭记》被湖北长安网转发展播。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推进轻微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模式【1】,354名被不起诉人通过监督考察,顺利回归社会,公益服务总时长超过14000小时。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涉营商案件196件。坚持“惩、防、帮”三位一体,批捕、起诉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犯罪69人,开展专题法治宣讲15场,办理市场主体民事申诉案件27件。在办理襄阳市某协会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时,我们积极履职,帮助该协会追回债款114万元。该案被省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2】,严格把握办案标准,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襄阳某塑业公司在我院开展合规考察后,不仅管理更加规范,还与比亚迪公司达成了产值5千万的意向合作,实现发展与管理双提升。

切实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四大检察【3】同向发力。办理盗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11件。办理涉河道行洪安全、水体污染、山林土地资源破坏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件。发挥行政检察反向衔接作用,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监督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推进“府检”联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与河湖长制、林长制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办案、会商20余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树苗3000余株、增殖放流4万余尾、支付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6万余元。联合法院、资规局建立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制度,通过规范管理、科学运用,切实提升生态修复成效。

一年来,我们践行为民初心,增进民生福祉,为民排忧解难举措进一步完善

用心用情化解群众信访难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首访责任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乡、跟踪回访等手段,处置各类信访案件245件,实现矛盾全化解。与区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展困难涉案群众司法救助27次,发放救助金34.8万元。在办理王某某救助案件中,同步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帮扶,彻底解开当事人长达20年的“心疙瘩”,当事人主动息诉罢访。

凝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合力。打造民事支持起诉襄州品牌,与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支持特殊群体民事起诉合力,办理案件20件,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等30余万元。5月,在办理一起支持起诉案时,得知当事人患癌后指派专人前往病房“上门服务”,为其追索劳动报酬6万元。该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坚持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人,起诉19人。紧盯涉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短板,依法开展监督。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督促公安机关对2013年以前所有符合条件的案卷进行全面封存。针对酒店行业未落实出入登记规定致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酒店行业规范管理。

着力维护网络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犯罪39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55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追回涉案赃款400余万元。树牢底线思维,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宣讲23场,发布网络宣传文稿19篇。打造“襄州检漫”群众普法品牌,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主题漫画先后获最高检、省院及市网信办宣传、表彰。

一年来,我们强化法律监督,助推法治建设,四大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客观公正意识,将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持续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66件;坚持“是犯罪一个不放过”,追捕追诉72人;监督规范侦查、审判活动,发出监督意见156件,提出、提请抗诉6件;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执行、财产刑执行及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活动,积极开展检察监督,发出监督意见65件;扎实开展检察侦查工作,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由基层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有效提升了检察监督的刚性和质效。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以提高监督精准度和检察建议质量为导向,增强监督本领。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19件、检察建议48件。扎实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办案22件。殷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民事检察典型案例,襄阳某包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等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践行既监督行政诉讼又促进依法行政的“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9件,行政机关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7件。针对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未了的问题,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工作,通过调查核实、检察建议、调解引导等方式实现定纷止争。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行政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配合市院开展湖北省襄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驻所检察工作,通过列席强戒所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助力强制戒毒工作依法进行。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质效优先、监督精准,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9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磋商函66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达100%。扎实开展“守护美好生活共同缔造”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35件。突出效果导向,针对西排子河水库干渠长期存在污染的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紧盯燃气安全,针对辖区内液化气站点分散私营难监管、液化气瓶运输管理台账不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11家液化气站点整合为“火神燃气公司”,该公司通过“瓶身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实现了燃气充装、储存、运输、销售全流程监管。

一年来,我们狠抓队伍建设,着力锻造铁军,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政治建设统领。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党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邀请区委党校、专业院校老师到我院授课,在思想上为干警铸魂补钙,促进固本培元。以党建引领办案,扎实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学习身边榜样”“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教育干警对标先进、履职尽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致敬明灯”专题片获全市党员电教片一等奖。

夯实素能建设基础。充分利用检答网、中检网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积极选送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市院线下培训,组织业务骨干上台传授办案经验,实现干警参训全覆盖。突出实战导向,举办青年干警刑事检察业务竞赛,组织承办全市刑事案件观摩庭,邀请省、市院专家现场指导点评,通过“擂台比武”让干警找差距、抓提升。

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着力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借助上级院大数据模型摸排监督线索489条,核查后监督成案85件,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参与研发的“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成果大比武中获奖,该模型应用以来,共发现监督线索116条,全市检察机关已立案办理26件。在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大比武活动中,我院获第一名,2名干警被评为监督办案能手。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5】。定期开展检务督察、纪律作风检查,发现问题坚决追责,以严的措施营造严的氛围。自觉接受区委政治巡察,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树牢“监督者更应该受监督”理念,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300余人次,主动公开案件信息200余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00余件。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案件质量“两随机一评议”工作,所有参评案件均达到合格标准。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上下同心协力、锐意进取,16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关心、政协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服务大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践行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干警办案理念与新时代检察工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四是队伍监管存在短板弱项,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常抓不懈。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解决。

2024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襄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工作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要求部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处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坚持不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推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完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协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反诈、禁毒和维护金融安全力度,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襄州、法治襄州建设。

慎终如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综合履行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办好一个个“民生小案”、抓好一件件“民生实事”,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锲而不舍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当好公益代表。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抓好队伍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纪律作风督察,让检察权在监督制约下运行。坚持“三个规定”落实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完善检察机关“三不腐”机制建设,锻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鞍马犹未歇,战鼓又催征。新的征程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此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襄州现代化“一心四区”建设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相关用语说明

1“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模式:即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及可能判处刑罚等情况,在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后,建议其到案发地、居住地等自愿开展社会公益服务。

2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3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依法、公平、有效解决行政争议。

5“三个规定”: 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筑起了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牵起了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