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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11-08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8日在襄阳市襄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芝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展现保安护稳的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党委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职能担当作为。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金融风险整治,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117人,追赃挽损600余万元,办结我市首例洗钱犯罪杨某案。聚焦政治风险,对公安部督办的“D29”专案1涉案人员依法批捕起诉。守护绿水青山,办理涉环保领域案件103件,督促行政单位开展太湖渠沿岸污染养殖场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助太湖渠再现往日风光。落实帮扶责任,为对口帮扶村争取资金2000余万元,帮助实现全面脱贫。发挥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办结扶贫领域职务犯罪7件,拨付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金73.45万元。

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贯彻“鄂检十条”、“新鄂检十条”2精神。建立“绿色通道”,办理涉营商案件412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四类人员3依法不捕、不诉34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撤案23件。加强涉营商案件风险排查和跟踪反馈,制发检察建议16份。在办理一起商城被盗案时,发现从业人员素质、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不足后迅速发出检察建议,对照整改后该商城安全指数明显提升。保障网络科创主体权益,起诉制售游戏外挂、盗用单车、无证醉驾共享汽车等新型网络犯罪65人。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胜利。起诉黑恶分子99人。办结省扫黑办督办的樊廷军等27人、常文杰等39人涉黑案及市扫黑办交办的刘德富等9人涉恶案,樊廷军、常文杰、刘德富等首要分子均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力打财断血,配合公安、法院完成清查、监管、收缴黑财恶财超10亿元。坚持破网打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监督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5条,起诉黑恶“保护伞”3人。

二、聚焦民生民利,扛起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保障好人民合法权益。

打好防疫、禁毒、反诈人民战争。开展法治宣传160余次。严惩涉疫犯罪,对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的袁某某和殴打防控人员的王某某、罗某某依法起诉。为小区防控人员何某某正名,认定正当防卫行为,让防控人员可以放心、依法履职。抓好毒品制售、运输等环节全链条打击,起诉134人。突出对电诈产业链中非法售卖银行卡、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赃款转移等的全过程惩治,起诉147人。办结蓝某某、左某某等人跨国电信诈骗案4及“6.23”毒品专案5等一批重特大案件。针对一起犯罪分子利用EMS运输毒品案向邮政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在收寄人审核、货物查验等方面建章立制。

以公开听证办好群众信访。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用法用心用情处理群众信访541件。所有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达100%。做到重大影响、争议性案件“应听证尽听证”,邀请当事人与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132件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传递检察温度与力量。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办结农民工讨薪案69件,为150余名当事人追回薪资320余万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联合12家单位制定《襄州区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严惩侵害老年群体犯罪案件,起诉179 人,为一老年公寓案受害人追赃挽损130余万元。

三、统筹“四大检察”6,增强公平正义的检察公信

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目标,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55人、起诉364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4件、撤案48件。当好犯罪的追诉者,依法追加逮捕、起诉漏罪漏犯461人。当好无辜的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57人、不诉45人。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依法认定正当防卫3起。向侦查、审判机关提出纠正意见20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提请抗诉28件,刑事抗诉工作经验先后在省、市检察系统进行经验交流。维护“高墙内外”公平正义,针对看守所执行及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5件。聚焦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办理超期羁押案件62件。开展“纸面服刑”监督,对在押、社矫人员监管情况全面排查,严防脱管漏管。王某某等4人超期羁押案、谭某某漏管监督案先后被评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该制度起诉1727人,不诉381人。今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2.31%,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8.13%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55件,发出检察建议87份,法院采纳率达95.41%。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案例8件。严查“假官司”,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4件,针对一起涉企借贷纠纷案依法开展监督,发现该案系重复起诉且债务已清偿,遂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该案被省院评为全省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1件,发出检察建议126件,法院采纳率达100%。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执行监督案中,我们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多方释法说理,促成行政机关与企业达成罚金分期缴清并减免14万元滞纳金的执行履行协议,为这起“老大难”划上了句号。行政检察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交流推广,行政检察办案组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作为新职能,我们在积极稳妥推进的同时,多次向区委、人大专题报告,区委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法治襄州建设项目。2018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5件,办案规模逐年上升。着重办好环境资源、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把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针对部分餐饮商家卫生不达标、手续不全问题,向网络平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关注小井盖上的大民生,督促相关单位补缺、修复辖区内破损、老化及被盗窨井设施,确保群众“脚底下”踏实。对4家检察建议不落实的行政单位,依法提起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与7家行政单位会签形成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提出检察建议之前先促请主动履职,力求达到“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的最佳状态。

四、推进变革转型,蓄积提质增效的源头活水

在变革中谋发展,以职能转型、理念革新、模式转变推动检察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配置人员权利清单,明确职责权限。推动办案审批扁平化,向员额检察官下放办案权限37项。加强检察权制约,建立检察官业绩档案,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监督,发现问题反馈追责,督促整改。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968件。

全面推动反腐败职能转型。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期间人员划转、案件清理等工作,顺利完成整体转隶。建立完善职务犯罪检察与监察委调查配合机制,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五年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案件27件,办结审查起诉7994人。依法起诉省、市交办的严某、李某某等重大职务犯罪案。

纵深推进刑事检察新模式。变“捕诉分离”为“捕诉一体”,坚持“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由一名检察官对案件负责到底。建立“案件-比”7指标体系,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防止“程序空转”,提高诉讼效率。2021年,“案-件比”降至1:1.05,退查率同比下降58.21%,平均办案时长缩短31.53%,无诉后判无罪案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的审慎捕诉,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传递司法善意。五年来,不捕率上升7%,不诉率上升9%

五、建强检察队伍,夯实履职尽责的能力基础

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持续推动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更强本领的检察队伍。

全力推进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8。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9,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强化素能提升。以实战、实训、实效为导向,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培训。邀请法律实务专家授课,建立与公、法、律同台培训制度。坚持以赛代练,积极选派青年干警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先后有6人获得市级业务标兵、能手称号,3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效。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说案明纪等活动为载体,开展警示教育。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顽瘴痼疾整治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格“三个规定”10落实,坚持“逢问必录”,杜绝因过问干预而出现人情案、金钱案。五年来,无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和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务活动400余人次。公开案件信息712条,法律文书2972份,以工作透明度回应社会关注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五年来,襄州检察工作整体进展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宣传工作者、全省模范检察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模范标兵,21个集体、49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与新时代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需进一步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干警服务意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四是干警纪律作风问题还未彻底清除,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进入新发展阶段,检察事业将开启新的征程,“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目标是统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立足襄州发展实际全面依法履职,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的检察责任,为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赓续红色血脉。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检察工作摆进党委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发挥职能服务好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完善便民利民通道,妥善处理涉检群众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毒品、涉黑涉恶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护航社会发展。

二是切实增强法治自觉,转理念尽职责显担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少捕慎诉慎押”等检察理念,着力提高监督本领、优化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注重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对办案中发现社会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为相关单位、部门建言献计。继续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提升办案效率优势,发挥好检察主导责任。

三是切实增强检察自觉,抓改革强队伍提质效。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和保障检察权正常运行,提升检察公信和司法权威。强化检察信息化建设,运用好检察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提升检察现代化水平。继续创新业务培训、干警轮训机制,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以过硬的能力素质确保优质的办案效果。严肃纪律作风,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突出追责问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生态。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今后五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上级院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围绕襄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职,为襄州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一心四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D29”专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该案中,马群、王建忠等人依托恩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菩提功、健康养生培训等方式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利用被害人祛病避灾、生活顺遂的美好心愿,骗取钱财。该案参与迷信活动人数多,社会危害性大。

2】鄂检十条:2016年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从10个方面入手,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新鄂检十条:2018年底,为进一步服务好、保障好非公经济发展,省检察院对原“鄂检十条”进行修改,形成“新鄂检十条”。

3】四类人员:指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及管件岗位工作人员。

4】蓝近泓、左天府等人跨国电信诈骗案: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我院分别对以蓝近泓、左天府、李轩志为首的三个在马来西亚境内向我国公民实施电信诈骗的团伙合计65人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我院以左天府等23人诈骗786.99万元、李轩志等19人诈骗452.85万元分别提起公诉,蓝近泓等23人诈骗案移送市院审查起诉。

5】“6.23”专案:以岩罕、张家祥等人为首的贩毒团伙利用快递物流从云南跨省运输、贩卖大量毒品,并在我市进行大范围的分销。该案涉案嫌疑人达18人,涉案毒品达5.32公斤。

6】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

7-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案”,即审查逮捕案件与未采取强制措施的审查起诉案件之和。“件”,是包括审查逮捕、起诉、退查、抗诉、申诉等在内的所有刑事检察业务之和。“案-件比”趋近于11,说明无审查逮捕、起诉外的办案活动,同时表示当事人、律师及公检法各方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较一致。此时办案的时间短、效率高,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较好。

8】《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并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19项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由党中央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9】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2月底至6月底,首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及省属监狱、戒毒所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有“三大主题”、“四项任务”、“三个环节”。三大主题包括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四项任务,即筑牢政治忠诚、清楚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三个环节,是指学习教育环节、查纠整改环节、总结提升环节。

10】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筑起了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牵起了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11】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