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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字号:    】        时间:2021-07-23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近日,襄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对黄集镇、张湾街道等四个镇(街)开展了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巡回检察组成员,并全程、深度参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徐娟和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段一明任副组长,受邀人民监督员张学武、钟飞,政协委员杨利鹏、人大代表罗琎琎为成员的巡回检察组。

  二是做好前期准备。为了增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针对性,提高工作质效,襄州区检察院提前编印了社区矫正检察法律学习手册,提前向人民监督员发放,并就有关情况向人民监督员事先介绍,避免了人民监督员走马观花式参与,提高了工作效果。

  三是深化参与程度。人民监督员不仅担任巡回检察组成员,而且全程深度参与巡回检察,参加座谈会3场,深入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个司法所,参与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00余件,通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50余人。在黄集镇,人民监督员参加了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并对社区矫正工作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人民监督员听取工作人员的情况介绍,参与查阅社区矫正档案材料,参与通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有关情况,参与当面谈话,了解档案是否齐全、矫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进一步拓宽了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通过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意义重大:

  一是宣传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主动要求接受监督的做法,既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让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人民监督员张学武为此次活动点赞。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深度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依据、内容、方式起到了宣传作用,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执法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此项工作,参与、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公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深度了解。

  二是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样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的姿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体现了检察机关虽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但是监督职能的行使同样受到外界各种形式的监督,并且对这种外界监督是持欢迎、积极敞开大门的态度。巡回检察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要求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加大检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做法表示赞赏。

  三是彰显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信力。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是该院政法队伍教育活动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的体现。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了矫正方案针对性和全面性不足、请销假等环节还有薄弱之处、对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精神领会不够、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在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下发现的,检察机关据此向社区矫正主管机构作出通报和提出综合检察建议易使被监督机关信服、接受,对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大有裨益。

  四是传达了检察履职与司法公正的使命感。双赢共赢理念一直是检察履职的追求,人民监督员参与具体的检察办案活动及事项,就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渠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在,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他们反馈的意见建议,一方面促使检察官更好履职更好地做好检察工作,另一方面让社会公众的代表人员监督员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参加过检察活动的人民监督员都成了检察机关的朋友,成为关注襄州检察工作的铁粉丝,时刻关注该院办理的案件及重大检察活动事项,成为检察机关的宣讲员,同时也向社会公众延伸了法律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