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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多举措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实到位

【字号:    】        时间:2020-09-21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将人民监督员监督与检察办案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有效推进《规定》落实到位。

  抓组织领导,在推进落实上全面发力。该院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芝春多次强调,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落脚点,要以落实《规定》为着力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全面听取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质量和效果。一是深入学习《规定》,提高思想共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涉及各项检察执法活动,该院将《规定》发至各个部门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系统学习,让干警切实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听取群众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完善三项台帐,细化工作措施。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该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构沟通,将属于襄州辖区的人民监督员进行梳理,建立人员台帐。对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从案件类别、承办部门、取得效果等方面进行分类,建立案件台账。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类总结,建立意见台帐。三是建立三项机制,加强工作协调。该院积极向党委、人大就《决定》的贯彻落实作专题汇报,建立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职工作。建立与全院各部门的沟通机制,对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条件的案件从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逐案制定工作预案,做到工作配合到位、信息沟通到位。建立与上级院、院党组的信息反馈机制,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党组反馈、向上级院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抓案件监督,在执法办案上综合施策。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该院将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自身监督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双向驱动、持续发力、综合施策,使人民监督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努力做到能够监督的全部接受监督。该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推进会,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监督范畴,确定了人民监督员可以参与监督的九种具体方式。进一步调整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途径,将《规定》明确的“可以监督”和“应当监督”的情形,分解到各执法办案部门,加大落实力度。二是努力做到以群众监督提高自身执法质效。该院把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以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情况,列入人民监督员重点监督的内容,做到关键执法环节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以有效监督促进执法行为持续改进,以有效监督促进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抓联系沟通,在听取意见上多措并举。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具有职业类别广泛、时间不易集中等特点。因此,在与人民监督员联系过程中,该院从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事施策,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一是以理论学习为契合点,形成监督共识。该院十分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建立了“人民监督员联络群”,进一步拓展联络渠道,随时向人民监督员推送检察信息和工作经验,将检察工作全面置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之中,提高工作透明度。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邮送《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期刊、报纸,加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同时,通过案件回访、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向人民监督员讲解《规定》的内容,使人民监督员知悉最新法规,为行使监督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以规范执法为契合点,聚集监督重点。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中心工作,该院以案件监督为重点,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依法保障其监督权的行使。重点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在案前、案中、案后分阶段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的,及时转交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审查处理,并记录在案,列入检察案卷。三是以公益保护为契合点,提升监督实效。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民生检务,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监督员来自于人民,最能反映群众的呼声、最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工作中,该院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合点,与人民监督员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广泛调研,深入征求意见建议,使公益保护真正来自人民最迫切的需求、服务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如:今年该院开展“问计人民监督员”活动,围绕民生领域展开调研,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为保护汉江、白河流域一江清水,服务保障民生、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1号检察建议落实力度的问题,重点开展了整治“汉江、白河流域一江清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活动中,该院从调查研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多个环节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难题的解决,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抓工作创新,在工作实效上落地落实。为切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中该院不断丰富监督工作形式与载体,有力提升了监督效果。一是完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坚持把意见和建议的办理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严格落实“分管领导主抓,人民监督员工作部门协调督办,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具体办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意见建议的落实率、通报率接近100%。二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介入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关键环节监督、执法检查、典型案例的定期通报、定期回访等活动,以开放和透明的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由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院检务督察部门派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全院所有的执法情况、遵守纪律情况随机抽查回访,回访结果向院党组会直接汇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三是完善案件办理同步介入机制。为促进规范执法、文明办案,进一步拓宽对重大典型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民生案件的监督途径,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和现场实施监督,促进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同时,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案款物处理阳光机制,在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过程中,该院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和见证,确保依法、及时、正确,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