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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2019年的襄州检察成绩单——胡芝春检察长向襄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工作

【字号:    】        时间:2020-01-06      

  (本网讯)12月27日上午,襄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芝春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大局,奋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精准发力,检察担当进一步彰显

  始终将服务保障大局作为工作主线,为襄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整治,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4人。坚决守护绿水青山,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犯罪7人,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为帮扶的四个村争取各类资金2356万元,捐助物资14万元,帮助53户114人脱贫致富,实现全员摘帽;配合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起诉2人。

  全力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35人,起诉49人。成功办结上级交办的樊某某涉黑集团及刘某某涉恶团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并依法办理辖区内常某某等29人及王某等6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突出缴财断血,配合公安、法院完成清查、监管、收缴黑恶势力资产合计5亿余元。坚持破网除伞,办案中整理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强化检民联动,选派骨干加入我区扫黑除恶宣讲团参与宣讲,组织干警前往84个村开展宣传走访,并将收集的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护航襄州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新“鄂检十条”精神,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依法起诉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17人,起诉假冒伪劣商品、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7人。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犯罪轻微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的,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作出不捕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人。

  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立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惩治职务犯罪。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11件,对移送案件依法审查后,决定起诉9人,成功办结上级交办的原老河口市公安局胡某某职务犯罪案。坚持与监察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办案衔接和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结合办案,向区监察委移送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7条。

  二、维护稳定有为有效,惩防效果进一步增强

  在保护特殊群体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534人,同比上升22%,起诉772人,同比上升49%。

  着力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犯罪,起诉利用邪教、迷信活动破坏法律实施犯罪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4人;持续打击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侵财犯罪,起诉149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245人;坚决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及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183人。

  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通过发挥民事、刑事检察职能,为务工人员追讨资金50余万元。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批捕14人,起诉15人;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责任制,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次;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隐患排查20余次,健全完善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涉检矛盾大排查大接访活动,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月内实体或进展答复”的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6件。认真开展刑事和解、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3件。充分发挥申诉检察职能,对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万元。

  三、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

  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依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不放纵,依法追捕追诉漏犯52人,追诉漏罪32起;贯彻宽严相济理念,依法决定不捕不诉67人;严防冤假错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7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注重纠防不当行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针对诉讼活动违法发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检察建议23件。全面增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督促执行财产刑34件,核查财产刑金额2567万元,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活动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5次。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在精准、优质上下功夫,全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执行监督7件,发出的5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王某某等人与大汉光武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严防“假官司”,依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结合办案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针对涉及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向法院发出督促执行检察建议,半数以上得到执行,使行政处罚落到实处,较好的实现了行政、司法双赢的法治效果,工作经验被省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食药安全专项工作,以“网络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小专项为抓手,立办诉前案件24件,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工作,针对养殖污染、垃圾处置、非法占地等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着重抓好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办理工作,督促主管部门向涉案单位收回应缴资金240余万元。

  四、司法改革纵深推进,检察活力进一步释放

  以钉钉子的精神在已构建起框架的改革“毛坯房”中继续施工“精装修”,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司法改革多点开花。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院统一部署,重新确立“8+1”型内设机构模式。结合刑事检察实际情况,突出专业化要求,根据罪名及流程的不同,将轻重案件适当分离,精办难案,快办简案,促进办案质量效率的双提升。全面推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新模式,将“捕、诉、监”充分整合,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单元一办到底,在优化资源、统一尺度的同时,有效避免群众因环节变化而多头跑路。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新刑诉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第一时间向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报告,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主动与司法局对接,就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统一意见;邀请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参加交流座谈,学习刑罚量刑标准;建立专题培训制度,通过学习夯实队伍思想和能力基础。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14人,依法提出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179份,配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49件,较好的实现了保障当事人权益和节省司法资源、消除社会矛盾等改革要求。

  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后的新变化,修订完善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责任清单》及《检察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办案人员职责权限,确保检察权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具有检察官身份的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44件。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工作,监控、评查案件337件,及时发现办案不规范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队伍建设全面从严,履职基础进一步夯实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总要求,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深化党建引领。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为学习重点,邀请市区知名讲师、院领导等讲授党课27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员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检视,针对问题制定整改路线图,明确完成时限和落实措施,确保在学习中进步、在落实中提高。

  持之以恒整顿纪律作风。务实开展作风建设“担当年”活动,结合省院巡视工作和市政法委组织的专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干警队伍是否存在“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能担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体检”。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围绕四风问题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督察。坚持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问题必须彻底,并将相关情况作为依据计入绩效考核档案,年终统一结账,奖勤罚懒,倒逼作风转变。

  坚持不懈提升素质能力。以赛代练、以训促学、以学促提升,切实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选派37人次参加省、市院业务培训,在市院五项核心技能大赛中,取得5人次分项优秀、1人次综合第一的优异成绩。积极开展法律实务研究,先后在中部崛起、省刑法年会、“智慧襄检”等法学论坛获奖,全年在各级法学期刊发表文章12篇。

  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先后向区委和人大报告工作23次。认真执行区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为载体,开展常态化检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20条、法律文书419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不俗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5个集体和1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关心、政协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创新举措不多;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较为薄弱;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等等。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