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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检察:邀请学生代表旁听贩毒案庭审,近距离开展禁毒教育

【字号:    】        时间:2022-05-09      

  (通讯员:王旭雅 严红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进一步深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2022429日上午,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女)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周艳红出庭支持公诉。二十余名人大代表、公安(禁毒)干警以及学生代表受邀全程参与旁听。


  据悉,20219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某多次在襄阳市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并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王某某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出示相关证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该案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以及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王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区法院法官公开审理

  

△检察官周艳红(右一)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结束后,周艳红走到人大代表、学生代表中间,以庭审案件为例,向大家阐明毒品给被告人生活带来的严重后果,告诫大家要“以案为鉴”,并向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大家增强防毒禁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吸毒贩毒,害人害己,防毒禁毒,人人有责”。在场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自己深刻认识了毒品的危害,今后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抵制毒品的自控力和普法宣传的自觉性。


  △检察官向在场学生开展禁毒教育

  因王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系重大毒品案件,比较典型,根据襄州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襄州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协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公安(禁毒)干警参与该案庭审旁听,以案论法,对公民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经法庭同意后,襄州区检察院又专门邀请该院法治教育基地——襄阳铁路工业学校的十余名学生代表参加,让青少年通过近距离的庭审活动,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增加青少年拒绝毒品的意识,提高青少年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