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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标本兼治,让残疾人维权不再“长路漫漫”

【字号:    】        时间:2022-03-30      

  本网讯(通讯员 吴一帆)“这是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也温暖了我们的心!”

  314日,已“讨薪”成功的残疾农民工马某,在得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与区残联会签建立支持残疾人民事起诉协作机制后感慨道。

  襄州区古驿镇某村村民马某身患残疾,在该镇某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工地从事水泥收浆工作,然而,辛苦做工17天后,包工头拒不支付3060元劳动报酬,多次索要无果后,马某打算到法院打官司。

  “我只知道包工头的手机号码,找不到其他身份信息,起诉不了啊!”2022223日,马某因为不知晓对方的个人基本信息,无法提起民事诉讼,遂来到襄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虽然有效信息有限,但是维护残疾农民工合法权益却刻不容缓。”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迅速行动。一方面,通过前往公安机关、被告人所在地居委会,查实被告准确身份信息,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发包工程的行政单位及承包公司负责人,阐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督促其及时妥善解决“欠薪”事宜。

  228日,仅过了5天,马某就收到了承包方转来的3060元劳动报酬。

  钱是要回来了,案子却没办完。”承办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马某的遭遇不是个例,为了保护更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治欠薪问题,襄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决定“两步走”。

  3月初,针对农民工欠薪的问题,襄州区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尤其是对于未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管理、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加大监管力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该单位积极采纳建议,迅速对全区分包的项目进行了清查,同时建立了分包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以个案办理促社会治理,推动行业全面清理。残疾人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诉讼能力偏弱这一根源性问题更加突出,维权往往“步履维艰”,如何为残疾人“壮胆”,对侵权行为“亮剑”?检察官也同步开展另一项探索。

  311日,襄州区检察院与该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残疾人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起诉的范围、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方式和流程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达成了检察机关与残联组织线索移送、联络沟通、案件会商、支持起诉的共识,共同凝聚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合力。

  “对残疾人群体来说,《意见》的出台是一项非常温暖的制度安排,传递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怀。”座谈会上,襄州区残联理事长赵彬如是说。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受益面,惠及更多需要救助的群体,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支持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襄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