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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四举措提高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和研判工作质量

【字号:    】        时间:2021-12-09      

  本网讯(通讯员 曾敏 何志强)今年以来,襄州区检察院采取四大举措,不断提高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和研判工作质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不断提高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和研判分析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端正态度,采取有效方法,认真学习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关于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的工作提示》等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开展办案和风险研判,强化重视程度,不断促进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熟练掌握实体和程序要求,规范案件办理和研判内容。办案中严把事实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落实省检察院《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模板》的要求,在审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等内容,针对社会调查情况、涉案人员当事人或企业情况、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情况、后续跟进及防控措施等认真开展分析,以高质量的研判促进依法规范公正办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三是重点加强涉市场主体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承办人要按照“一案一研判”的要求,结合案发背景、原因、具体情节等,全面分析、研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影响和风险,重点考量是否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资产、资金,重大项目推进等产生影响,是否会造成商业秘密、重大信息泄露,是否会造成商业信誉严重受损,是否会引发舆论炒作或群体性事件等。通过分析指导办案,解释法律讲清道理,解决问题,达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重视加强对案件办理和研判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院党组和检委会定期研究涉市场主体案件的办理和研判分析工作,提出切实的指导意见和要求。业务部门重视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和风险研判,严格程序,规范格式,提高质量。案管部门加强对案件办理和研判分析的督促检查,充分用足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手段,助推案件办理和研判分析工作落实落细,以此不断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提升,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