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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四坚持强化“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地

【字号:    】        时间:2021-11-30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今年以来,襄州区检察院坚持营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制订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月通报、月督查和个人承诺等多项举措,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刚性落实,截至目前共计填报65件。

  一是坚持落实月填报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实现不漏一人建立网络帐户,每月都要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当月情况。月底,各部门监督员和院数据专管员加强“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检查,及时跟进督促。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芝春每次会议都对填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影响带动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如实填报。

  二是坚持落实月通报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安排数据专管员认真汇总梳理填报情况,经院领导审核审批后及时上报市院检务督察部。同时,检务督察每月定期通报“三个规定”各部门填报数量,通过横向对比,激发内设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填报主动性。院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朱文波多次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结合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填报制度进行集中宣讲,强化警示教育。

  三是坚持落实月督查制度。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对于填报不及时、要素不齐全、应报未报等问题的检察人员,分层分级及时约谈相关人员,督促履职尽责,传递责任压力,严肃追责问责,积极营造如实、准确、及时、主动填报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落实个人承诺。着眼知责明责履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执行“三个规定”廉洁从检承诺书》,突出强调“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通过签约责任书,强化填报责任意识。每位党员干警在支部主题日、组织生活会上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发动支部纪检委员、各部门监督员对全体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开展查评,加强近距离、面对面监督。通过层层落实填报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较好实现了由“要我填”到“我要填”的思想转变,形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