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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有效协作

【字号:    】        时间:2022-07-29      

  (通讯员:黎发典)近年来,襄州区检察院通过优化监督模式开展联合专项督察推动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职能融合通过打造监督闭环凝聚监督合力完善督察机制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一、完善督察流程形成监督闭环。建立《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衔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目的、法定情形和具体实施措施从制度上实现检务督察工作与质量评查、流程监管的有效衔接通过整合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的职能分工制定承办单、督办单、催办单和督查督办事项情况报告模板,针对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机关及本院领导转办、交办、批办等事项,依次进行立项登记、行文交办、督促催办、办结报告、销号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工作闭环,确保督察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共制发督察工作通报5期促进整改司法办案中的7类问题。

   二、丰富督察形式搭建监督平台。主动打破信息屏障改变以往被动共享工作模式案件管理部门主动向检务督察部门抄送《流程监控通报》《员额检察官业务数据分析研判通报》《案件管理情况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综合报告》《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等案件管理监督文书根据督办事项类型纳入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党组督办清单,综合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制发督办单等形式,实时跟进完成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司法办案中日常督办45件次,重点工作立项督办12项,均在规定时间督办到位。

  三、强化监督问责压实办案责任。案件管理部门在流程监控、数据分析、质量评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办案质效问题后经向检察官或相应业务部门提醒督促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即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监督线索。检务督察部门经调查核实视情况进行提醒督促、谈心谈话若涉及严重违规违纪上报检察长后决定处置方案。并及时通报督察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回头看,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相互推诿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确保督办实效。今年以来,完成相关问题线索抄送8件检务督察部门向办案部门提出改进建议5条,均已整改落实以此倒逼规范办案。